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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弘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完工项目结算审计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项目概况:巴东弘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完工项目结算审计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巴东县信陵镇楚天路1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CCX2024042902
2、项目名称:巴东弘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完工项目结算审计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现需采购1家服务机构,提供部分完工项目结算审计服务工作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部分完工项目主要包括:(1)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实验区(巴东)生物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清表及围挡;(2)巴东县野三关镇金象坪安置区清表、围挡工程;(3)巴东经济开发区青龙桥智慧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低压线路迁改;(4)巴东经济开发区青龙桥扶贫产业园B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10KV青龙桥高低压线路迁改工程;(5)巴东经济开发区金象坪安置小区线路迁改工程(二次);(6)巴东县绝壁天河红色教育基地整修工程;(7)巴东县经济开发区金象坪安置小区基础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
5、预算金额:
(1)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实验区(巴东)生物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清表及围挡:参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60%计费且服务费总额上限价为0.9万元(人民币)。若服务过程中按投标报价比例计算超过0.9万元的,则按0.9万元支付服务费用;若服务过程中按投标报价比例计算不足0.9万元的,则按投标报价比例据实计算服务费用。
(2)巴东县野三关镇金象坪安置区清表、围挡工程:参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金额为0.3万元。
(3)巴东经济开发区青龙桥智慧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低压线路迁改:参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金额为0.3万元。
(4)巴东经济开发区青龙桥扶贫产业园B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10KV青龙桥高低压线路迁改工程:参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金额为0.3万元。
(5)巴东经济开发区金象坪安置小区线路迁改工程(二次):参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金额为0.3万元。
(6)巴东县绝壁天河红色教育基地整修工程:参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金额为0.3万元。
(7)巴东县经济开发区金象坪安置小区基础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参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金额为0.3万元。
6、最高限价:
(1)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实验区(巴东)生物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清表及围挡:参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60%计费且服务费总额上限价为0.9万元(人民币)。若服务过程中按投标报价比例计算超过0.9万元的,则按0.9万元支付服务费用;若服务过程中按投标报价比例计算不足0.9万元的,则按投标报价比例据实计算服务费用。
(2)巴东县野三关镇金象坪安置区清表、围挡工程:0.3万元。
(3)巴东经济开发区青龙桥智慧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低压线路迁改:0.3万元。
(4)巴东经济开发区青龙桥扶贫产业园B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10KV青龙桥高低压线路迁改工程:0.3万元。
(5)巴东经济开发区金象坪安置小区线路迁改工程(二次):0.3万元。
(6)巴东县绝壁天河红色教育基地整修工程:0.3万元。
(7)巴东县经济开发区金象坪安置小区基础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0.3万元。
7、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单位提交结算资料之日起30日历天内。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其他人员据实配备,须满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结算审计服务需要。
6.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巴东县信陵镇楚天路10号)。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持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本公司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巴东县信陵镇楚天路10号)报名登记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5月10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巴东县信陵镇楚天路10号,县财政局旁)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5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巴东县信陵镇楚天路10号,县财政局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巴东分中心交易网发布。
2、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采发〔2018〕1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巴东弘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巴东县信陵镇巫峡口主游客中心4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巴东县信陵镇楚天路10号
联系方式:18372557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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