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合同项目 >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宣传工作部2021—2024年长沙高新区“高新视界”电子屏内容维护及更新项目合同公告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宣传工作部2021—2024年长沙高新区“高新视界”电子屏内容维护及更新项目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JCG-DY-202401150032-1
采购人(全称):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宣传工作部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传媒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2)项目名称:  2021—2024年长沙高新区“高新视界” 电子屏内容维护及更新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JCG-20240115003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2021—2024年长沙高新区“高新视界” 电子屏内容维护及更新项目 广告宣传服务 服务内容按照原合同执行,合同服务期限为3年,总金额为1050000元,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费用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小写: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伍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平台原创内容采集编辑
其他服务
安排专职的采访和编辑团队负责高新视界原创内容的采写编辑,并严格按照“三审制”进行审核。采写范围包括:(1)湘江新区领导工作活动采访编辑服务;(2)对发生在新区招商宣传、项目签约开工、企业动态、社会民生等动态工作进行第一时间素材的采集,主要是照片拍摄、编辑制作;(3)根据工作安排,充分挖掘高新区经济发展、产业聚焦项目建设、改革创新和政务服务等方面的专题新闻和深度系列报道。对于栏目产业前 线"新闻图片原创采写编辑安排专业采编人员7人,每天提供至少40张新闻图片供编辑后期挑选加工。

1
152000
2
平台内容审核及更新
其他服务
组建管理团队,内容审核人员3名,主编、副主编、电子屏主管各1名,内容上传编辑1名。高新视界数字化咨询平台播放的所有内容经过记者——平台主管——副主编——主编审核后,平台编辑及时进行更 新,工作日日均更新30条(包 括图片和视频新闻)左右,全年约6000条。

1
45600

3

平台专栏专题页面设计、策划
其他服务
安排设计人员1名,为平台形象识别、栏目设置等进行整体形象策划、包装及专题设计策划,每周设计宣传画5—6张(条),全年约300张(条)。

1
45600
4

大国风采/高新风采
其他服务
根据国家省市宣传报道精神及时响应传播上级精神,转播外媒对高新区的报道,每周不少于5条。


1
26600
5
专栏视频策划采写
其他服务
策划麓答专题采访,为平台提供视频内容,根据重大事件、新闻,安排视频拍摄、后期剪辑制作人员2名,自主拍摄剪辑制作小视频,进行直播等融媒体宣传,每月不少于4条。

1
61200

6
平台内容信息维护及管理
其他服务
全年工作日24小时,专职人员对电子屏内容进行监控,对电子屏信息内容进行管理维护,并每月提供一份内容更新维护清单。

1
19000
合计金额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合计金额大写;叁拾伍万元整

本年度合同服务费总金额(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元(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该价格形式为固定总价包干,包括材料、人工、交通、食宿、文印、通讯、保险等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服务的全部费用及税费,甲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9-15 —— 2024-09-14
3.2 履行地点:湘江新区范围内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甲方要求完成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5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0%,即人民币175000元整(大写:拾柒万伍仟元整)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5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175000元(大写:拾柒万伍仟元整),所占总合同金额50%。说明:甲方在乙方完全履行合同,根据结算报告15日内付给乙方,每次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验收单》办理结算手续,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信银行长沙晚报大厦支行(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传媒有限公司:7401710182800018772)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 质量要求
5.2.1服务质量标准
乙方提供各项服务的质量标准应依据下述顺序确定:
5.2.1.1国家质量控制标准。
5.2.1.2没有国家标准的,应适用行业质量标准。
5.2.1.3 没有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的应适用省级质量标准。
5.2.1.4没有国家、省级、行业质量标准的,甲乙双方应协商确定可以适用的服务质量标准。
5.2.2 服务质量要求
5.2.2.1乙方应在向甲方提供各项服务前向甲方提供适用于相关服务的质量服务标准及服务实施方案的相关文件,经甲方认可后应作为本合同项下相关服务结果验收的依据。
5.2.2.2乙方应在项目进程中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其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服务质量标准。如果由于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不能保障服务事项的质量,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
5.2.2.3甲方有权在乙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对乙方的服务工作及服务质量及相关质量保障措施予以检查。具体检查督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对象的回访、现场检查、样品抽查、要求乙方汇报质量跟踪和检查结果、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服务结果予以评估等。甲乙双方应在依据服务情况确定服务结构检查节点,在服务检查节点及服务结果最终交付日前五个工作日,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对服务节点或最终结果验收的时间、地点、方式。甲方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对乙方的交付进行验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验收时间推迟的,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应予顺延。
5.2.2.4甲方对各个服务节点检查的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如果对甲方的检查结果有异议,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说明。甲方有权依据服务节点检查结果通知乙方停止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服务。如果甲方没有通知乙方停止履行协议义务,乙方应继续向甲方提供所规定的其他服务,甲方也应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相应义务。双方有关 独立节点检查结果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5.2.2.5乙方对其提供的服务质量应按照国家规定承担相应的产品维修、消费者保护及缺陷修复、质量赔偿责任。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其他机构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时乙方应派人员参加,共同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 ,并承担相关责任。
5.3.2甲方根据本合同项目下第5.2的约定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
6.1.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服务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服务相关资料。
6.1.2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1.3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服务。
6.2 甲方的义务
6.2.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需的文件、资料。
6.2.2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
6.3 乙方的权利
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需的文件、资料,但应提前向甲方一次性、书面提出。
6.4 乙方的义务
6.4.1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并保证工作人员的稳定性,负责服务内容的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
6.4.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转包给第三方承担。
6.4.3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乙方未尽到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4.4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照片、视频等资料均已取得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6.4.5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甲方无正当理由到期拒付服务费的,每日以未支付合同款项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7.5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服务内容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整改,且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服务费20%的违约金;逾期15日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予支付价款,已经支付的费用乙方应即时退回,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如擅自转包,则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服务费20%的违约金。
7.7乙方未履行质量保障义务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1.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11.4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该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麓景路850号9号栋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谷大道662号

法定代表人: 刘雄辉 法定代表人: 赵锡苗

委托代理人: 喻春晓 委托代理人: 李丹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0731-88995253

传真: 0731-88999063 传真: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