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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省直青年人才公寓航港南苑集中供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省直青年人才公寓航港南苑集中供热工程施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自筹资金),本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省直青年人才公寓航港南苑集中供热工程施工
2.2项目编号:HKG-JS-202402023
2.3项目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4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负责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供热项目以集中供热为主,多种热源形式进行补充。本次招标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省直青年人才公寓航港南苑集中供热工程的施工。
2.5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省直青年人才公寓航港南苑集中供热工程的庭院管网、一次支网工程图纸中所显示的全部内容的施工、现场协调、竣工验收及保修(不含铸铁井盖),热力站工程图纸中所显示的全部内容的施工、现场协调、竣工验收及保修(不含自控系统的供货和安装)。
2.6工程质量:合格。
2.7工期:60日历天。
2.8质保期: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投用两个供暖期。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公用管道安装GB2);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如项目经理是一级建造师,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按照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注意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的项目经理(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自2023年5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证明(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打印件,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5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表。
3.6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合格的截图,截图需包含查询日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若查询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7日9时00分至2024年2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3因交易系统保密性,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名单无法查看,投标截止时间后,公布投标人交易系统登记名单,经核实没有按规定在系统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4.4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1个小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东200米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福禄路108号商会大厦11楼1101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guoxinzhaobiao666@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86199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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