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江城区对岸一级渔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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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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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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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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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
阳江市江城区对岸一级渔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阳江市江城区对岸一级渔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JG2023-3675]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07-31 00:00 至 2023-08-02 23:59止),具体如下: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主)起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成)北京大洋碧海渔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成)广州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主)大连港湾工程有限公司,(成)金光道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成)福建海峡建筑设计规划研究院 | (主)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成)北京中宇瑞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成)广东明源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相关证书名称、编号 | 滕宁想/粤1322016201704775 | 韩松/辽1212010201006654 | 赵堂进/鲁1372010201504077 |
拟派驻招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业绩奖项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质量标准 | (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相关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3)项目总体目标:通过对岸渔港基础设施的配套完善,将有效改善渔港的生产作业及避风停泊条件,保障渔船停泊、装卸、交易和补给的安全,有利于提高港区渔船监管水平,为渔业村镇的振兴和渔港经济区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 (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相关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3)项目总体目标:通过对岸渔港基础设施的配套完善,将有效改善渔港的生产作业及避风停泊条件,保障渔船停泊、装卸、交易和补给的安全,有利于提高港区渔船监管水平,为渔业村镇的振兴和渔港经济区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 (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相关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3)项目总体目标:通过对岸渔港基础设施的配套完善,将有效改善渔港的生产作业及避风停泊条件,保障渔船停泊、装卸、交易和补给的安全,有利于提高港区渔船监管水平,为渔业村镇的振兴和渔港经济区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
总工期(日历天) | 勘察设计工期:100个日历天,施工计划工期:730个日历天 | 勘察设计工期:100个日历天,施工计划工期:730个日历天 | 勘察设计工期:100个日历天,施工计划工期:730个日历天 |
投标价(万元) | 44027.976568 | 43902.145 | 43923.841372 |
综合得分 | 97.54 | 80.03 | 76.26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阳江市江城区渔港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地址:
-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阳江市江城区农业农村局
- 联系电话:0662-3105217
- 联系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347号
- 招标人名称:阳江市江城区渔港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 日期:2023年07月31日
附件:
评标过程文件.xls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