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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淀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征迁文安县部分资产评估】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名称: 【东淀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征迁文安县部分资产评估】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300000271021863001B01
招标内容:

【东淀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征迁文安县部分资产评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淀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征迁文安县部分资产评估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4】466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文安县水务局(文安县水务局堤防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文安县水务局(文安县水务局堤防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蓄滞洪区围堤加高加固及堤坡防护 84.8公里;中亭河河槽扩挖54.8公里,新建和加固南小埝55.9公里;东淀大清河主槽疏挖8.8公里,左、右堤加高加固;新建分洪口门3处,修建堤顶路等。建设靳家堡、任庄子、王圪垯、石沟等11个安全区;建设安全区围堤46.0公里,建设堤顶路及堤坡防护;新建、改建排水建筑物,新建交通闸等附属设施。工程永久占地20892.82亩,涉及移民搬迁1472 人。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通过后180日历天;
最高限价:244.51万元,(最高限价:按照冀价经费(2013)14 号文件收费标准的 100%)
2.2招标范围:对东淀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征迁移民安置勘察定界资产评估服务,主要包括东淀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征迁文安县部分涉及的征迁移民安置勘察定界房屋及附属设施、树木、坟墓、机井等,以及工矿企业资产测量评估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执业证书(或资产评估资格机构备案证明)或具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证明。
3.1.2财务要求: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其他要求:(1)投标人与被资产评估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目的相应资产评估业务。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预留不低于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的60%。对于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内容(分包部分不低于预算总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的60%),【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承诺书(格式自拟)】。(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的60%。【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承诺书(格式自拟)】。(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分包或如合同分包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承诺书(格式自拟)】。备注: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地产评估师注册证书或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或资产评估师执业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17 09:00至2024-05-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1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文安县水务局(文安县水务局堤防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江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文安县 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香溪小区商业2号楼1单元6层601号-2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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