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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苏家屯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苏家屯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11-09 至 2023-11-16
撰写单位: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张冬妮

   (沈阳市苏家屯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苏家屯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技术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11-00213
项目名称:沈阳市苏家屯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技术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00,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名称:沈阳市苏家屯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技术服务
二、预算金额:120万元人民币
三、项目概况
为巩固苏家屯“三区三线”中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有效处置成果启用前形成的非耕地等问题,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5号)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三区三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3〕48号)以及沈阳市有关工作要求,为苏家屯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完成上报审查。
四、包组属性:服务
五、评分标准:综合评分
六、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2个月  内完成
七、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维保期(质保期):验收合格后 1年
九、服务需求
为确保苏家屯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现采取竞争性磋商沈阳市苏家屯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技术服务,要求承接单位完成如下工作内容:
1.基础数据收集整理。
收集整理最新卫星遥感影像、历年征地批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探矿权、露天采矿权、设施农用地项目、在途组卷项目、临时用地项目等用地范围线,进行格式转换、统一空间信息等技术整理。
2.前期内业判读。
套合2022年国土变更调查,对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251公顷(1134块)非耕地,结合各类管理数据进行内业判读,形成初步处置方案。
3.工作底图制作。
以208个行政村为单位,将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中非耕地以及其他确需进行核实处置的永久基本农田图斑落图,形成工作底图。
4.补划潜力及耕地恢复潜力测算。
以最新2022年国土变更调查耕地为基础,对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外109平方公里稳定耕地进行分析,综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规则,结合区里管理实际测算永久基本农田可补划潜力;完成对2021-2022年新增耕地适宜性分析以及其他农用地可恢复耕地潜力分析。
5.完成问题图斑内业核实,提出分类处置方案。
根据补划潜力以及耕地恢复潜力测算的结果,结合内业判读以及县区街道反馈结果,完成问题图斑内业核实,最终确定分类处置方案。
6.结合分类处置要求,配合完成永久基本农田调出地块举证材料的整理。
结合分类处置方案,对于永久基本农田中的调出地块,按照分类处置的要求配合完成举证材料的整理,包括矢量范围的核实、分类处置的合理性、举证材料的规范性等。
7.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及耕地恢复计划的确定。
根据核实处置后的永久基本农田调划需求,确定补划方案;根据处置后的耕地保护目标缺口,按照三年30%、35%、35%的比例要求,明确辖区耕地恢复或补足计划。
8.成果要求。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5号)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三区三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3〕48号)有关要求,完成各类上报成果编制,上报处置图斑数量及成果以符合自然资源部处置要求为准。
(1)数据库成果:永久基本农田更新图斑、永久基本农田处置图斑,完成数据汇交并通过质检。
(2)报告成果: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方案
(3)图件成果:以村为单位工作底图(电子版)
(4)表格成果: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情况统计表
9.主要技术依据
(1)《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5号)
(2)《关于印发“三区三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3〕48号)
十、资格条件
1.允许联合体投标
2.同时具有城乡规划甲级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30%,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开具发票。
2.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60%,付款条件:提供项目成果,开具发票。
3.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10%,付款条件:成果通过自然资源部检查下发地方启用后开具发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甲级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9日 08时00分至2023年11月16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苏家屯分局
地  址: 沈阳市苏家屯区雪松路42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2210431516@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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