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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黑龙江省分公司2023年供应商分级评价延期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国铁塔黑龙江省分公司2023年供应商分级评价延期公告
根据中国铁塔总部《关于深化供应商管理启动2023年供应商分级评价工作的通知》(供应链〔2024〕10号)文件要求,拟启动省公司二级集采供应商的分级评价工作。结合《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铁塔〔2023〕153号),公告如下:
1. 分级基础管理
1.1 按照总部分级管理要求,经与相关专业部门沟通,本次分级对象选择二级集采中的服务类(包括设计、监理、施工)供应商进行分级管理,对其他采购规模较大、采购持续性强、重要性高的其他品类供应商逐步纳入到分级范围。
1.2 本实施方案所称供应商是指已经或有可能通过中国铁塔黑龙江省分公司的采购行为,为中国铁塔黑龙江省分公司提供物资或服务(以下统称为“产品” )等资源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客户、物业业主、两翼业务合作伙伴不属于本办法所指的供应商范围。
1.3 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情况的,不纳入分级范围。
2. 分级评价模型
2.1. 本次分级评价模型以客观量化指标为主要评价要素,主要考量企业实力、合作规模、履约表现、产业链协同发展等方面表现情况。
2.2. 设计、监理及施工,依据本方案参考连续3年后评估,确定A等级单位,如无法确定A等级,通过“黑龙江设计监理施工评级打分项”确定排名,按本方案要求,打分项分为企业实力、合作规模、履约后评估及产业链协同发展贡献四方面,综合得分排名第一为A 等级,其余具体分级按本公告执行。
3. 分级等级设置及判定标准
3.1. 供应商等级包含战略供应商(A 级)、优秀供应商(B 级)、 合格供应商(C 级)、淘汰供应商(D 级)。各等级的判定标准如下:
(1)战略供应商(A 级):限定公司二级集采主要规模化采购品类(在已确定供应商分级管理的品类内),连续三年被评定为本产品类别优秀供应商且三年综合得分合计值排名第一的;
(2)优秀供应商(B 级):综合得分在 90 分(含)以上且排序前 20%(向上取整)的;
(3)合格供应商(C 级):综合得分在 60 分(含)至 90 分(不含)区间或综合得分在 90 分(含)以上但排序不在前 20%(向上取整)的;
(4)淘汰供应商(D 级):综合得分在 60 分以下或存在负面行为被纳入相应层级黑名单的。
4. 分级结果应用管理
本依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供应商分级结果应用遵循“奖优罚劣”原则。
(一)针对 A 级供应商激励措施的应用,规定如下:
1.对供应商颁发战略供应商证书;
2.由供应链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协议规定双方开展全方位深度合作的具体内容;
3.根据产品及技术研发部门的安排,可优先参与公司技术标准制定、联合研发、创新产品试点等创新工作;
4.在同类产品后续采购中,免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
5.在同类产品集采份额分配中,在分配中标/中选总份额不变的框架内可优先选择供货区域;
6.可优先作为供应链深度协同对象,探索进一步通过业务与管理协同强化双方合作,提升合作质量;
7.可探索其他合法合规条件下的激励措施。
(二)针对 B 级供应商激励措施的应用,规定如下:
1.对供应商颁发优秀供应商证书;
2.根据产品及技术研发部门的安排,可参与公司技术标准制定、联合研发、创新产品试点等创新工作;
3.在同类产品后续采购中,降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 量保证金金额为一般情形的 50%;
4.在同类产品集采份额分配中,在分配中标/中选总份额不变的框架内可优先选择供货区域(选择顺序排在战略供应商之后);
5.可探索其他合法合规条件下的激励措施。
(三)针对 C 级供应商惩戒措施的应用,规定如下:
通过向该类供应商提供分级结果督促其改进履约等合作表 现,供应链管理部门或使用和合作评价部门可视必要性增加约谈、督促等管理措施。
(四)针对 D 级供应商惩戒措施的应用,规定如下:
予以该产品类别强制退出,三年内禁止参与该层级该评价主体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
(五)结果公布
年度分级结果通过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面向供应商公开发布,通过公文系统面向公司内部公开发布。
5. 评审办法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邮箱发售评审办法文件,具体如下:
5.1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5月12日17时00分至2024年05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文件获取方式:将本公告附件“报名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邮箱:songyang3@chinatowercom.cn),报名成功后,发送评审办法文件。
6. 申请文件的递交
6.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0日10时00分。
6.2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通过邮箱方式提交申请文件,邮箱为:songyang3@chinatowercom.cn。
6.3具体资格条件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
8. 联系方式
甲 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麟源街208号
邮    编:1500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    箱:songyang3@chinatowercom.cn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2024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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