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肿瘤医院医学影像科GE设备维保项目采购需求论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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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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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山西中招时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肿瘤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山西省肿瘤医院医学影像科GE设备维保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山西省肿瘤医院医学影像科GE设备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6911-2024sdzb10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慧涵、邢洁、刘琦、马静
项目联系电话:152034396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肿瘤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职工新村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西中招时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9号王府商务大厦A座17层G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山西省肿瘤医院医学影像科GE设备维保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单位于2024年5月8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了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山西省肿瘤医院
(二)项目名称:山西省肿瘤医院医学影像科GE设备维保项目
(三)采购预算:609万元
(四)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要求;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
采购人:山西省肿瘤医院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职工新村3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专家意见表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60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山西省肿瘤医院医学影像科GE设备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6911-2024sdzb10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慧涵、邢洁、刘琦、马静
项目联系电话:152034396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肿瘤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职工新村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西中招时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9号王府商务大厦A座17层G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山西省肿瘤医院医学影像科GE设备维保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单位于2024年5月8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了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山西省肿瘤医院
(二)项目名称:山西省肿瘤医院医学影像科GE设备维保项目
(三)采购预算:609万元
(四)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要求;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
采购人:山西省肿瘤医院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职工新村3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专家意见表
山西省肿瘤医院医学影像科GE设备维保项目 需求论证意见表 | |||||
项目名称 | 山西省肿瘤医院医学影像科GE设备维保项目 | ||||
采购人 | 山西省肿瘤医院 | ||||
采购项目内容 | GE设备维保 | ||||
预算金额 | 609万元 | ||||
招标方式 | 单一来源采购 | ||||
论证依据 | 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 ||||
论证事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津法规;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全部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 姓名 | 专业 | 职称 | 工作单位 | |
樊少华 | 医疗设备 | 主任药师 | 山西省一〇九医院 | ||
任彩芬 | 医疗 | 主任技师 | 太原市中心医院 | ||
胡光 | 医疗设备管理 | 副主任技师 |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 ||
专家论证情况及意见 | 樊少华:该采购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严格按照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及相关服务等组织实施采购,执行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所需产品性能指标及相关服务能满足采购人需求。且无限制性条件,该采购项目按照采购人进度履行,实施采购需求合法合规,同意实施政府采购。 任彩芬:该院拟采购的维保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能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政策要求,满足技术、服务、安全的要求,实现的功能和目标,没有歧视性、排他性条款,故同意执行采购。 胡光:该项目符合国家法津法规,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完成项目的功能或目标,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合同实质性条款,故同意采购。 |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609.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