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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曾都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曾都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
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XCGDL0240426G)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曾都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
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8.374502万
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曾都区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曾都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综合业
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答疑(若有)及工程量清
单为准。质量要求到达合格标准。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120日历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曾都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
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曾都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
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
册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注册在供应商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施


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
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1月至今任何一个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
明材料;
6.供应商信用记录须符合政府采购活动的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
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须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http://zxgk.court.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中查询截图(以磋商评审时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
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 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作
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如
是监狱企业或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行业划型为:建筑业;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10.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06日08时30分到2024年05月1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时间内,请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如下:(1)法定
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详见附件1下载)及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原件领取。(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
见附件2下载)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3)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时,须
携带按要求填写内容完整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采购项目报名表(详见附件3
丶4下载)。售价:¥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七、其他
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曾都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
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曾都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
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
08号)五楼政府采购代理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6日09点30分(北
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CGDL0240426G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曾都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
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374502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94.029777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曾都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
程施工,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答疑(若有)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质量要求到达


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12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
人资格;
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注册在供应商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施
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
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1月至今任何一个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
明材料;
6.供应商信用记录须符合政府采购活动的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
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须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http://zxgk.court.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中查询截图(以磋商评审时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
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作
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如
是监狱企业或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行业划型为:建筑业;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10.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6日至2024年5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方式:现场获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时间内,
请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如下:(1)法定代表人自
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详见附件1下载)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
取。(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下
载)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3)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时,须携带按要
求填写内容完整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采购项目报名表(详见附件3、4下载)
Q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2、本项目属非政府采购项目,其采购招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进


行。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不予受理。
4、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代表,须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
代表人递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递交的须
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
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曾都区税务局
地址:湖北省随州市白云湖东堤6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曾都区税务局内部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曾都区税务局
地 址:湖北省随州市白云湖东堤6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30569658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入y: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恃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兹授权 同志为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_(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
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授权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 授权代表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1、粘贴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粘贴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附件三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层管理办法》(财
库2020y46
只)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
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笨要求的中小
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矛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四
购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包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类型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大型企业
供应商地址
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期
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传真电话
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号
注:1、本表以上内店须垣与完茎并加盖单位公车。身份证号
2、本表以下内容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时现场填写。
授权代表人联系电话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人(签字)
获取采购文件登记时间年月日
1、此表由供应商填写。 注明 2、此表与按公告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一并提交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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