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包名称:1包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济南市市中区科学技术局科技发展创新项目资金和中药产业创新创业共同体项目配套资金三个项目重点评价四
-
项目业主为墨脱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墨脱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社会投资0%
-
项目业主为加格达奇区长虹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78%及加格达奇区财政配套资金22%。招标人为加格达奇区长虹镇人民政府
-
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红寺堡区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及交通运输厅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交通运输局
-
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红寺堡区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及交通运输厅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交通运输局
-
建设资金来源为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
项目业主为蔚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及运营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蔚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建设资金来源为安排同心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中央资金),其余由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同心县水利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
项目业主为同心县水利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同心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中央资金),招标人为同心县水利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业主为同心县水利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同心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中央资金),招标人为同心县水利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公路管理段,建设资金为红寺堡区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及交通运输厅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公路管理段
-
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公路管理段,建设资金为红寺堡区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及交通运输厅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公路管理段
-
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公路管理段,建设资金为红寺堡区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及交通运输厅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公路管理段
-
大悟县彭店乡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EPC)澄清公告各投标人:本项目招标公告做以下修改:(一)招标公告中3.1(2)部分“资质要求”修改为
-
存证哈希值:区块高度:疏附县2024年巩固教育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建设项目(65312124020600325001)一
-
大悟县新城镇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建设项目(EPC)澄清公告各投标人:一、本项目招标公告作以下修改: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
-
项目业主为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发展中心
-
项目业主为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发展中心
-
项目业主为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发展中心
-
项目业主为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发展中心
-
项目业主为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发展中心
-
项目业主为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发展中心
-
项目业主为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发展中心
-
38元2河北龙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青龙满族自治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水毁工程(水毁桥)五标青龙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2-06
-
第一章招标公告大悟县新城镇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建设项目(EPC)(HBDW-202405SZ-008001001)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
大悟县新城镇人民政府项目名称大悟县新城镇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建设项目(EPC)项目编号项目地点新城镇金岭村、毛集村、朱湾村、严河村
-
202405SZ-008项目名称:大悟县新城镇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建设项目(EPC)项目地址:新城镇金岭村、毛集村、朱湾村、严河村
-
第一章招标公告大悟县彭店乡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EPC)(HBDW-202405SZ-006001001)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
项目皮山县2024年全口径财政性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第三方服务项目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绩效评价服务,全口径财政性资金预算绩效评价服务
-
项目业主为大悟县芳畈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及政府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88.12%自筹资金
-
202405SZ-006项目名称:大悟县彭店乡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EPC)项目地址:大悟县彭店乡资金来源:财政项目规模
-
大悟县彭店乡人民政府项目名称大悟县彭店乡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EPC)项目编号项目地点大悟县彭店乡建设(招标)内容该项目分为10个子项目实施
-
项目业主为同心县王团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同心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中央资金),招标人为同心县王团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1包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济南市市中区科学技术局科技发展创新项目资金和中药产业创新创业共同体项目配套资金三个项目重点评价59000
-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同心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中央资金),其余由县财政筹措,招标人为同心县王团镇人民政府
-
项目业主为同心县王团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同心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中央资金),其余由县财政筹措。招标人为同心县王团镇人民政府
-
项目业主为同心县王团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同心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中央资金),其余由县财政筹措。招标人为同心县王团镇人民政府
-
项目资金来源叶城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3、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4、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项目业主为同心县下马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同心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中央资金),招标人为同心县下马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项目业主为同心县下马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同心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中央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同心县下马关镇人民政府
-
项目业主为同心县下马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同心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中央资金),招标人为同心县下马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项目业主为同心县下马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同心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中央资金),招标人为同心县下马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估算投资1368.72万元,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农田水利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具备招标条件
-
项目业主为同心县下马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同心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中央资金),招标人为同心县下马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项目业主为同心县下马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同心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中央资金),招标人为同心县下马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项目业主为同心县石狮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同心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中央资金),招标人为同心县石狮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于【2023年第二批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省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电白区麻岗镇白马村委会白马村公厕、麻岗村委会好心公园公厕
-
项目业主为同心县河西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除同心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中央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筹措,招标人为同心县河西镇人民政府
-
项目业主为同心县河西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除同心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中央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筹措,招标人为同心县河西镇人民政府
-
项目业主为同心县河西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除同心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中央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筹措,招标人为同心县河西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