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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考中心建设摩托车计算机评判系统和考场的项目[第2次采购]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驾考中心建设摩托车计算机评判系统和考场的项目[第2次采购]采购公告
  
致:全体投标人
经咨询调查,现根据下列要求征集 驾考中心建设摩托车计算机评判系统和考场项目[第2次采购]的供应商(公开竞价)。
1.项目编号:HW-20240155
2.采购项目名称、期限及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工期
内容
1
驾考中心建设摩托车计算机评判系统和考场
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该项目的安装与调试。
采购流程控制设备、车载设备、机房设备、场地设备等软、硬件。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现有的设备环境进行新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完成摩托车计算机评判系统和考场的建设。

注: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3.项目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2元(含税)。报价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
(5)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不存在大额诉讼或多宗诉讼或其它违法、违约等影响本次采购项目正常履行的情形。
(7)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曾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签订合同的,不存在履约过程中因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严重违约而导致合同变更、中止、解除的情形。
(8)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不存在正在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诉讼的情形。
(9)不存在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认定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在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履约过程中存在违约责任或过失责任的情形。
(10)投标人需具有国产化信息系统集成和服务能力良好级(LS3)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需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证书或以上资质。
(11)投标人所投考试系统需通过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的检验检测和通过国产芯片服务器操作系统的适配测试。
5.投标文件的构成: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3)响应函;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报价一览表;
(6)报价明细表;
(7)投标文件偏差声明函;
(8)其他承诺;
(9)项目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公告时间为准),在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服务平台(网址:https://gyl.dgjtjt.com.cn/)按要求进行注册、购买CA证书、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以及提交投标文件等相关工作。本项目须网上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6.投标时间:报名成功后至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5月20日9时 30 分(以公告时间为准)。本项目为电子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8.投标及开标平台: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服务平台(网址:http://gyl.dgjtjt.com.cn/)。供应商使用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服务平台指定的CA证书进行签章和加密。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加密递交的,供应商代表需在线上进行解密操作,解密时间规定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具体以供应链服务平台显示时间为准),供应商需密切留意供应链服务平台操作提醒,使用加密CA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解密的,将作为不予受理的投标(响应)文件处理。
9.本项目投标人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10.本项目不设置履约担保。
11.中标原则:经审查投标文件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单位中标。
12.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编制应遵照投标文件格式所列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格式文件中要求的内容。投标文件中凡标注“盖章”处或出现供应商单位落款的地方应盖单位公章,文件中凡标注“签字”处均指书写签字或签名章。
13.澄清与修改:本项目如有需要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通过公告方式发送给所有被邀请的供应商。所有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4.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单位数量:1家。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排名第一的中标人自愿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被查实存在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情况,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视情况重新招标。
15.计算机软硬件以及网络特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软硬件以及网络特征进行严格审查,若投标人出现审查异常情况,其投标(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具体审查内容如下:
(1)审查各投标人投标客户端识别码是否一致;
(2)审查各投标人电脑的硬件特征是否一致;
(3)审查各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的IP地址信息是否一致等。
16.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若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有任何疑问,将统一在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服务平台回复答疑;若投标人需以书面形式提交疑问,须将疑问函原件加盖公章送至招标单位。
17.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
18.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为企业组织招标项目,按招标人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要求执行。
20.本次招标项目公告在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平台上公布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招标人咨询:
招标单位名称:东莞市机动车驾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周屋路冚下工业2街2号
邮编:5230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人:东莞市机动车驾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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